| 产品参数 | |
|---|---|
| 产品价格 | 电议 |
| 发货期限 | 电议 |
| 供货总量 | 99999 |
| 运费说明 | 电议 |
| 品牌 | 筑建 |
| 可定制 | 是 |
| 地址 | 广州 |
| 范围 | 资质的需求几个法人服务网络覆盖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湛江市、江门市、韶关市、惠州市、茂名市、汕尾市、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肇庆市、梅州市、河源市、阳江市、揭阳市、云浮市 莞城区、南城区、万江区、石碣镇、石龙镇、茶山镇、石排镇、企石镇、横沥镇、桥头镇、谢岗镇、东坑镇、常平镇、寮步镇、大朗镇、麻涌镇、中堂镇、高埗镇、樟木头镇、大岭山镇、望牛墩镇、黄江镇、洪梅镇、清溪镇、沙田镇、道滘镇、塘厦镇、虎门镇、厚街镇、凤岗镇、长安镇等区域。 |
筑建信息咨询服务(东莞市分公司)位于天河区中山大道中2号918室 ,是一家专业从事 建筑施工资质等产品的生产厂家,还生产各种规格广东东莞品种多样。我厂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的研发团队,拥有国内优良的生产技术,通过引进国内外较先进的生产设备,在制作工艺和环节上精益求精,使产品从设计到制造无误。
公司生产的产品在很多行业有着广泛应用。在市场发展中,我们将不断努力,不断创新,开发出品质的产品,从而以优良的产品、无微不至的服务,回馈我们的客户!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7.1 一级资质标准
17.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17.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17.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 2 项单体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7.2 二级资质标准
17.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17.2.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7.3 承包工程范围
17.3.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7.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
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5.1 一级资质标准
35.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35.1.2 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具有的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通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6 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电子、电气、通、计算机、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35.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民航空管工程 2 项或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机场弱电系统工程 2 项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5.2 二级资质标准
35.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35.2.2 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具有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通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8人,其中电子、电气、通、计算机、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2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